女子打车被颠成9级伤残

在重庆市的某个清晨,一个年轻的生命遭遇了意外的摧残。2020年10月2日,年仅22岁的小玲乘坐同事通过T3平台预约的网约车前往工作地点。当车辆行驶至一条坑洼遍布的路段时,司机未减速慢行,导致车辆剧烈颠簸。小玲被强大的冲击力抛起,撞击到车顶,遭受了严重的伤害。经医疗鉴定,她不幸被诊断为胸椎、腰椎骨折,构成了九级伤残。

这一事件的法律背景复杂而严峻。虽然小玲并未直接通过平台下单,但她得到了司机的同意后同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她被视为“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网约车平台需要承担承运人的责任。法院在审查此案时,并未发现小玲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系安全带等,而且事故的直接原因被明确认定为司机的驾驶行为不当。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网约车平台所属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小玲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23.4万余元。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一事件,我们不仅要关注个案的判决结果,更要从中汲取教训。驾驶员作为承运人,应该文明驾驶,避免因为野蛮操作导致乘客受到伤害。在行车过程中,面对复杂的路况,司机应该减速慢行,确保乘客的安全。作为乘客,我们也有权在乘车时保障自己的安全。若遇到司机的危险驾驶行为,我们应该及时沟通或投诉,避免被动承受风险。

此案通过《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明确了承运人对乘客安全的全流程保障义务。这一规定强调了无论乘客是否直接付费,平台都不能免除其应尽的责任。这一司法建议不仅提醒了广大乘客要关注自身的乘车安全,也为网约车行业设定了更高的服务标准。希望各方都能从这一案例中吸取教训,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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