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异地提取2021新政策(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

近日,上海、苏州、嘉兴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在示范区开展异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的试点工作。这一政策主要针对在特定区域内租房的人群,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在青浦区,申请异地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变得更为明确和便捷。对于满足特定条件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支付住房租赁费用。申请者需符合以下要求:在上海市青浦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且在苏州市吴江区或嘉兴市嘉善县租住房屋并符合当地的房屋租赁规定。申请人和配偶在上海及租赁房屋所在地苏州或嘉兴均无自有住房,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记录。

申请者若需配偶参与提取,也必须符合上述提取条件。办理场所位于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青浦区营业网点,具体地址是青龙路69号1楼(近华浦南路)。

办理流程中,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准备必要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明原件、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原件以及在中国银行的借记卡等。若配偶也参与提取,还需提供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原件。

办理时限方面,市公积金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不含审核申请人所需时间)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批。对于提供的申请材料,市公积金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以验证其真实性。

在办理过程中,有几点注意事项需要申请人关注:如果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实际租金支出,且每月更高提取限额为3000元。申请人必须在住房租赁期间提出申请,且申请提取期限应在租赁登记备案期限内。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等信息。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便利在示范区租房的人群,使他们能够更加灵活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这不仅减轻了租房者的经济压力,也促进了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期待这一政策能够在未来得到更多推广和实施,为更多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吴江区与嘉善县申请细则

一、政策背景与试点区域

根据《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作为试点区域,开展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1. 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吴江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

2. 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

3. 申请人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相关规定并办理租赁登记;

4. 申请人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三、办理流程与材料

1.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吴江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鉴定材料、婚姻关系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单身职工填写《单身声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租赁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调用,免提交。

2. 受理机构无法确认材料真实性的,申请人需补充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四、办理提示

在租房委托提取期限内,自次月起,每月1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由公积金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后,自动从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提取公积金,并在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职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五、机构与地点

办理业务地点为吴江分中心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受理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两地联办核实工作时间不计算在内)。

嘉善县申请细则:

一、试点区域

本次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试点区域为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及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二、申请条件

1. 职工及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嘉善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 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这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

三、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前往嘉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受托银行延伸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关系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申请人的申请在审核通过后,将自动从其公积金账户提取公积金,并划转到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内。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问题,需配合提供进一步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即为吴江区与嘉善县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细则。希望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能够按照流程顺利申请,解决租房费用问题。嘉善分中心在接收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后,即刻启动“跨省通办”服务模式,向租赁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发起申请,详细核实申请人家庭,无论是单身还是已婚家庭的房屋状况以及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信息。这一流程设计旨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租赁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将结果迅速反馈给嘉善分中心。经过嘉善分中心的严格审核,一旦通过,相应的提取资金将按照规定的流程转账到申请人本人的账户。

关于提取的额度与频次,我们设定如下规则:

四、提取额度及频次

1. 每位申请人每月可提取的额度为1500元。

2. 提取频次设定为按月提取。如果缴存职工在某个月内未能及时办理租房提取,可以累计提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当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余额不足提取额度时,我们将按照个人账户的实际余额进行提取。

五、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但如果通过授权的数据共享平台,部分材料可以免于提交:

1. 申请人身份证;

2. 租赁地的家庭无房证明;

3. 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证明;

4.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

5. 对于已婚的职工,需要提供结婚证,而未婚的职工则需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我们友情提示,本操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涉及的内容,将按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嘉公积金〔2020〕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需要办理异地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人,了解并遵循上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则”,将有助于您顺利完成申请,实现无忧租房生活。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让您在异地租房时也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上一篇:让出轨男人听了很内疚的一句话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2015-2025 www.xinxueguanw.cn 心血管健康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