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两男判罚不同 细节披露
一、张国与王某文判决结果差异
张国,因强制猥亵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判决基于他在2021年7月27日晚聚餐期间趁周某醉酒,在餐厅前台及包间实施猥亵,并在次日早晨主动进入周某酒店房间再次实施猥亵的行为。由于张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且两次猥亵行为情节严重,法院依法作出了判决。
相较之下,王某文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他因证据不足,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仅被处以治安拘留十五日。关键证据在于王某文脖子上留有周某的“草莓印”,这被认定为双方存在亲密互动,从而削弱了强制行为的证据链。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案件中的争议焦点与证据差异
本案的争议焦点包括周某醉酒状态、次日酒店场景及被告行为主动性。关于周某的醉酒状态,法院认定其在案发当晚处于醉酒状态,而张国利用这一时机实施猥亵;但王某文的律师则持不同意见,认为周某未完全失去意识。关于次日酒店场景,张国与周某之间的互动有详细的物证记录,而王某文则缺乏直接物证。关于被告的行为主动性,张国的行为被认定为有预谋的强制行为,而王某文的情况则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
三、法律适用分歧
在法律的适用上,强制猥亵罪的认定需证明“违背妇女意志”及“强制手段”。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认定张国构成犯罪,而王某文则因证据不足未被认定。在量刑标准上,张国因两次实施猥亵且无认罪表现,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而王某文的行为被认定为治安违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案件后续发展
张国的一审判决后,他当庭选择了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而王某文在被阿里辞退后,接受了治安拘留的处罚,并未再涉及刑事诉讼。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对于强制猥亵行为的认定、量刑标准等问题,都提供了深刻的思考。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