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申请七粮液商标被驳
在商标界的一场纷争中,五粮液集团的故事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白酒行业的佼佼者,五粮液集团于2011年向商标局递交了注册“七粮液”的申请,意图通过防御性商标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品牌权益。这一决策却引发了一场法律风波。
的背景可以追溯到高某在2007至2008年间,成功注册了包含“七粮御液”等近似商标。五粮液集团随后推出的“七粮液”商标引起了高某的异议。原商标局及原商评委经过仔细审查,均裁定不予核准注册。五粮液集团不甘示弱,随即提起了行政诉讼。
争议的核心在于商标的近似性认定和防御性注册的合理性。法院认为,“七粮液”与“七粮御液”在文字构成、读音以及整体视觉效果上高度相似,极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尽管五粮液主张这是其围绕核心品牌“五粮液”的防御性布局,但法院坚持,商标注册必须遵循《商标法》的规定,不能因企业的知名度而突破“禁止混淆”原则。
经过一系列的诉讼和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6月30日做出了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商评委对“七粮液”商标不予注册的裁定,并驳回了五粮液集团的所有诉讼请求。尽管五粮液集团不甘示弱地提出了复审和诉讼,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争议商标具有显著区分性。这一判决结果对于五粮液的防御性商标策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粮液集团并非首次通过诉讼打击近似商标,此次申请“七粮液”亦是同类策略。但法院的驳回表明,防御性注册需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不能以“驰名商标”名义无限扩展保护范围。这也提醒企业,在商标布局中应更加注重商标的独创性,避免依赖通用命名模式引发争议。
该案对行业产生了深远启示。知名企业在商标布局中面临两难选择:既要防范“傍名牌”,又需避免过度扩展导致法律风险。企业需要结合市场监测、异议程序等综合手段保护品牌,而非仅依赖防御性注册。商标的驳回复审成功率依赖于对驳回理由的针对性抗辩,如显著特征、使用证据等。
这一案件不仅揭示了商标注册的复杂性,也提醒了企业在追求品牌保护的必须遵守法律框架,注重商标的独创性,并综合多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品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