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第12号通告
厦门这座美丽的城市,在不同年份和部门发布过多个名为“第12号通告”的文件,涉及疫情防控、企业管控、土地政策等诸多领域。以下是针对这些通告的详细梳理:
一、疫情防控篇:
在2021年,厦门市发布了疫情防控第12号通告。全市范围内暂停聚集性活动,如展览、商业会议等。所有企业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入须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员工提倡“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并鼓励居家办公。要求企业配合全员核酸检测,确保每位员工都被检测,并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员工落实严格的管控措施。同安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要求除涉及民生保障和疫情防控的企业外,其余企业一律停产。建设工地除重大民生工程和安全生产相关项目外,全部停工。这些措施自2021年9月19日零时起执行,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追责。
二、土地征收篇:
在2023年,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第12号文件,涉及土地征收政策。该文件印发了《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住宅房屋人均合法产权面积合并计算办法》,对征收过程中的面积计算标准进行了规范,要求各区及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三、特定区域管理篇:
在2020年,厦门湖里区发布了疫情防控第12号通告。其中,湖里街道、殿前街道等5个街道的多个小区被划定为重点防范区,实行挂牌管理。小区实行闭环管理,居民非必要不外出,提倡居家办公。确需外出的,要遵循“两点一线”原则,避免使用公共交通。重点防范区内的企业需为员工居家办公提供便利,并落实健康监测。
至于近期的情况,根据2025年4月的市文件动态,当前厦门市官网上可查询到的规范性文件并未明确标注涉及“第12号通告”内容。而在刚刚过去的五一期间,厦门发布的交通限行通告也并未使用“第12号”编号。为了获取特定领域的通告内容,建议核实具体年份或部门信息。
这些通告的发布,体现了厦门市对市民生活和企业发展的关心与保障。在疫情防控、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通告,指导市民和企业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的安全稳定。这些通告的发布也展示了厦门市的高效运作和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