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消费没有后顾之忧

生活常识 2025-04-26 22:18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已经成为社会大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消费方式之一。随着网络消费纠纷案件的日益增多,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据了解,近五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及网络消费的各种纠纷案件数达十余万件。为了提振消费信心,让人民群众能够放心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发布了一系列网络消费典型案例,为依法规范网络消费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表示,这些典型案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未成年人网络充值、在线旅游预订服务、限时免单促销、二手商品交易等等。这些案例的发布不仅展示了法院对于网络消费环境的持续优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大,也引导电商主体规范经营,促进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一些不良的商业行为,比如“花钱压制负面搜索内容的约定违法”。某文化传播公司为一家新能源电池品牌提供的搜索引擎优化及线上传播服务中,就存在这样的行为。法院认为,“负面压制”实质上掩饰了公众本可以获取的信息,影响公众的客观认知,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及市场竞争秩序,也扰乱了互联网空间管理秩序,因此该行为具有违法性。

商家因“差评”公布消费者信息构成侵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消费者在经营者提供的包间内的活动具有私密性,商家为了澄清“差评”而公开消费者包间内的监控录像,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侵害。

在网络消费中,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比如“不支持售后维权”。某消费者在二手女款包交易平台购买的商品经检测后发现并非正品,要求退款未果后向法院起诉。卖家表示平台《用户行为规范》中有规定“交易成功后不支持售后维权”,但法院认为此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经营者责任,排除了消费者权利,应认定为无效。

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和判决,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参考和依据,也为商家提供了规范经营的警示。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该得到充分保障,商业行为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网络消费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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