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女患者被医院实习生偷拍隐私部位

患者林某去年在闸北区某医院经历了一场妇科手术,遭遇隐私部位被未经同意的拍摄和观摩。此事给她带来了极大的羞辱和痛苦,她要求医院道歉并赔偿。医院并未接受她的诉求,于是她向闸北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林某是一位居住在上海的残疾人。去年二月,她因妇科疾病前往闸北区某医院就诊。在手术过程中,医院竟组织了实习医生进行观摩,并且主治医生和部分实习生还拍摄了患者的私密部位。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尊严和隐私权,让她感到深受羞辱。事后,林某多次到医院要求道歉并追究责任,同时索赔10万元。但多次交涉无果,甚至引发医院秩序混乱。

医调办接到医院求助后,立即指派调解员前往处置。调解员首先安抚患者情绪,耐心倾听其倾诉,并对其表示深切同情和理解。待患者情绪平稳后,调解员向其解释了医调委的性质和纠纷处置的优势。在调解员的劝导下,患者同意接受调解,并撤离医院。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患者坚持认为医院未经同意就组织实习医生观摩并拍摄,严重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而医院则称事先对患者进行了口头告知,且患者到教学实习医院就医,默认让渡自己的隐私权。针对这一复杂纠纷,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认真听取陈述并全面了解情况。调解员还启动了专家咨询程序,邀请专家提供专业意见。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针对医院的观点进行了有力的说理释法。他们指出,医院未经同意就组织实习医生观摩并对患者私密部位进行拍摄,严重违反了诊疗规定,侵犯了患者的心理和隐私权。医院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对患者予以赔偿,并诚恳道歉,以争取患者的谅解。

关于林某患者的调解事件,调解员们深入地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劝导和沟通。医院方面对于未能事先明确告知实习医生现场学习的情况,确实触犯了诊疗规范。对此,医院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清除了主治医生和实习医生的照片拍摄记录。院方的认错态度令人肯定。

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医院组织实习医生观摩疾病诊断治疗过程,是为了让他们积累实践经验,以便未来成为合格的医生,为更多的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院主观上并非恶意侵犯患者隐私。并且,实习医生大多与林某的儿子女儿年龄相仿,这些因素都希望能获得患者的谅解。

医院确实存在多项行为违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针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过程,并无太多争议,也没有造成实际损害。考虑到类似纠纷的处理情况,患者要求的赔偿数额偏高。调解员建议患者提出合理的诉求,这有助于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在6月24日下午,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医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医院向林某患者真诚道歉,并一次性赔偿2.2万元。

对此事件,调解员葛忠芬及徐永珠表示,医护人员应当坚守“职业底线”。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医患关系中最为核心的权利之一。医生在进行治疗前,必须在充分告知患者相关情况的前提下获得患者的有效承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本案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这是引发此次纠纷的根源。对于医护工作者而言,尊重患者的权益是不可或缺的职业底线,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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