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宜游泳的情况
1. 病情稳定时
若冠心病、高血压等病情控制良好,经医生评估后可以游泳。游泳作为有氧运动能增强心肺功能,促进侧支循环代偿,改善心脑血管供血。
心功能Ⅱ级或以下、血压稳定(如低于180mmHg)的患者,游泳有助于降低血压和增强心脏功能。
2. 科学运动方式
推荐低强度泳姿(如仰泳、蛙泳),每次游泳时间控制在20-30分钟,分段进行(如100米/段,间隔休息)。
运动强度以微微出汗、能正常对话为宜,避免剧烈动作。
二、需禁止或谨慎的情况
1. 急性期或重症患者
近期有心绞痛发作、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者禁止游泳,可能诱发猝死或心衰加重。
顽固性高血压(药物控制不佳)、严重瓣膜病等也属禁忌。
2. 环境与身体风险
水温过低(<26℃)会导致血管收缩,增加心脏负担,建议选择28℃左右的恒温泳池。
空腹、饱餐、饮酒或感冒时游泳可能引发低血糖、消化不良或感染。
三、必要的安全措施
1. 专业评估与监护
游泳前需完成心电图、心脏超声等检查,医生确认无运动禁忌。
避免独自游泳,应有同伴或救生员监护,随身携带急救药物(如硝酸甘油)。
2. 防护与监测
充分热身10-15分钟,游泳后及时保暖补水。
监测晨起心率,若较基础值增加10次/分钟以上需减少运动量。
心血管疾病患者游泳需个体化评估,遵循“病情稳定、强度适宜、防护到位”原则。建议在医生指导下制定运动计划,并优先选择有专业救护条件的游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