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医院不让家属陪护只能请护工
近日,云南的王女士向央广网反映了一个问题,她的家人在今年4月中旬因神经肿瘤在北京某医院住院。在短短的11天里,由于医院不允许家属进入病房陪护,王女士只能每天在病房外焦虑守候,期间还需支付高昂的护工费和住宿费,经济压力显而易见。
其实,这样的遭遇并非个例。在北京乃至全国,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实行不允许家属进入病房陪护的规定。究竟是个例还是行业普遍现象?这是值得深入的问题。
多位受访者在央广网的报道中分享了他们的经历和看法。刘女士在通州某医院接受腹腔镜手术后,因医院规定不允许家属进入病房陪护,只能请护工照顾。她认为医院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定义过于模糊,使得家属在必要时无法进入病房照顾病人。北京某医院的多名护士表示,这是按照疫情期间的封闭式管理规定执行的,目的是防止交叉感染。
这样的规定真的合理吗?一些病人家属和医疗专家对此表示不解和质疑。他们指出,虽然从医院管理的角度来看,不允许家属陪护可以减少管理难度和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但从人文关怀和病患需求的角度来看,家属的陪伴和照顾对病人的康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患有重病、需要长期住院的病人来说,家属的陪伴能给予他们心理和精神上的支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负担。
对比之下,国内其他城市的医院对于家属陪护的态度则相对开放。河北某医院的护士长表示,她在基层医院从未听说过不允许家属陪护的类似规定。家属陪护不仅可以满足病患的心理需求,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医院照护病人的压力。
对于家属陪护与护工服务的选择权应该掌握在患者和家属手中。医院可以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对于那些确实需要护工服务的病患,医院也应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确保患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是否允许家属陪护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医院应该以人为本,综合考虑患者的实际需求、医疗安全、管理难度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出更加人性化、科学化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既保障患者的权益,又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从优质护理的角度出发,我们不建议病人家属在病房内陪护病人。护理工作的专业性较强,未经系统、专业培训的病人家属可能会在护理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这不仅可能对患者造成新的伤害,也可能给其他患者的休养带来不便和打扰。
在当前的医疗体系中,护士的缺口问题日益突出。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卫健委在《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建立和发展医疗护理员职业队伍。这一制度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目前仍停留在理论层面,填补护士资源空缺的主要是护工。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邓勇指出,我国医疗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注册护士的缺口高达350多万人。在临床工作中,护士通常更关注危重患者的病情,而普通病房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则主要由家属或自聘护工承担。针对这一问题,他认为有必要建立各地区护理费收费标准,并由财政、医保、患者三方共同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已经开始实施公立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在该方案中,所谓的“无陪护”并非无人陪伴,而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在护士的指导和管理下,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等服务。这一模式的推出旨在解决护士资源短缺的问题,同时提高患者的护理质量。
邓勇也指出,医疗护理员制度的推行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医院的经济效益问题,落实该制度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其次是医患纠纷问题,如果出现护理不到位等情况,将加大医患矛盾;最后是制度和标准的细化问题,如果没有清晰的界定,将加大医院的管理难度。
从现状来看,取消护工并不现实。我们应该加快建立医疗护理员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机构护理员结构,提升护理患者水平,解决护理服务的付费难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医疗服务的优质化,保障患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