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通州区卫生局长受贿79万获刑10年半
原通州区卫生局局长王文永受贿案:利益交换背后的堕落轨迹
昔日执掌通州区卫生系统大局的王文永局长,如今却身陷囹圄,成为公众眼中的贪婪之囚。近日,通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文永有期徒刑十年半。在这一事件中,他的妻子、原通州区潞河医院妇产科主任杨树清也难逃法网,因协助丈夫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故事的起源要追溯到上世纪末。那时的王文永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结识了北京市云亮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老总刘桂亮。王局长承诺在卫生系统的工程中优先考虑刘桂亮。此后,王文永利用其职务之便,多次为云亮琛公司承揽卫生系统的工程,包括通州妇幼保健院宿舍楼、病房楼改造工程以及多家卫生院的装修改造工程。这些工程在承揽过程中存在明显违规之处,因为云亮琛公司的经营范围仅限于装饰,不具备承接土建工程的资质。
多家医院的负责人证实了这一利益交换的事实。通州妇幼保健院一位负责人透露,王文永曾亲自来到工地,要求将工程交给刘桂亮。甚至在医院扩建床位的重要时刻,王文永依然将工程交给没有资质的刘桂亮。类似的情况在通州区的其他卫生院也有发生,一些院长表示,王文永曾指使刘桂亮强行为他们“装修”。
在王文永的帮助下,云亮琛公司迅速崛起,由一家小公司发展为注册资本千万的大型土建企业。作为回报,刘桂亮分三次给王文永送去79万元“好处费”。随着举报信的到来,王文永的贪婪行为终于暴露。面对即将到来的法律制裁,王文永选择了退钱,但他与妻子的犯罪已经被法律锁定。
法院审理认为,王文永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单独或与其妻子共同受贿,已构成犯罪。目前,涉案赃款已被冻结并依法没收。这一事件不仅是王文永个人的堕落,更是对整个卫生系统的一次深刻警示。正义最终战胜邪恶,法律不容任何形式的腐败和贪婪。此案也提醒我们,权力的背后是责任,任何形式的利益交换都是对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