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守护学生安全的重要篇章
一、概述与责任主体
近日,江苏省为保障中小学生安全,规范校园事故处理,实施了《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该法规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在校期间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场地、设施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其中,地方各级、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以及社会各界都共同承担起预防责任。
二、学校职责与事故预防
学校需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与相关部门如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紧密合作,共同预防校园事故的发生。学校还需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并在关键区域如楼梯等地方设置警示标志,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安全。
三 事故发生后的应对与处理
一旦事故发生后,学校需立即进行救助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向教育部门报告,对于重大事故,学校应立即上报。在事故处理方面,一般事故由学校或教育部门进行调查,而对于重大事故,将组织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来解决事故纠纷。
四、损害赔偿与法律责任认定
对于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将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认定。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职责,如设置了警示标志等,那么在法律上可能会免于承担责任。赔偿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五、法规的修订
在2025年3月的修订中,《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删除了原“责任认定”章节,明确直接适用《民法典》等法律。这一修订为了更好地与现行法律相衔接,进一步保障了各方的权益。
《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是江苏省为保障学生安全所做出的重要举措,其实施将为中小学生提供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如需深入了解具体条款及案例,可进一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