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长峰医院火灾事故调查组
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纪实
一、事故背景
一场令人痛心的火灾,于2023年4月18日在北京长峰医院爆发。这场大火,造成了29人丧生,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831.82万元。这起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严肃追责成为首要任务。
二、调查组成立与组建过程
1. 北京市级调查组:火灾发生后,北京市人民迅速反应,于4月21日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全面调查。国务院安委会对该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显示出对此事的极度重视。
2. 国务院提格调查组:考虑到事故的严重性,经国务院批准,一个由应急管理部牵头的国务院调查组成立。这个调查组联合了公安部、住建部、国家卫健委、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共同对事故进行提格调查。最高检也在5月6日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显示了对此事故的严肃处理态度。
三、调查结果与追责
1. 事故定性:经过深入调查,该事故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施工违规交叉作业引发的爆燃,医院消防管理混乱和监管部门失职也是导致事故扩大的重要因素。
2. 责任追究:
刑事追责: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立案侦查,其中19人已被逮捕,包括医院高层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等。
公职人员问责:41名相关公职人员受到处理,涉及丰台区委区、卫健、消防等部门。北京市副靳伟因未能妥善履行职责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消防系统追责:因未能履行监管职责,9名消防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后续行动与整改
国务院调查组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医疗机构审批监管、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等整改建议。北京市丰台区积极开展善后工作,包括安抚家属、提供司法援助和协调赔付等。此次事故不仅敲响了安全警钟,更激发了全社会对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期待未来能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和监管水平。
这次事故的调查与追责过程充分展示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极度重视,以及对安全生产责任的严肃追究。希望未来各方能够引以为戒,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